山東省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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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山東省環保產業統計調查的通知
魯環字〔2021〕1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全面準確掌握我省環保產業發展現狀,摸清行業底數、經營狀況、結構模式、技術水平和市場供求等方面情況,夯實環保產業發展壯大的數據基礎,決定依法開展全省環保產業統計調查。根據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制定了《山東省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報表制度》(見附件1),并按程序報經省統計局批準,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各市行政區域內正式登記注冊的,從事環保設備與產品制造、環境服務、資源綜合利用的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單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等機構)。
二、調查方法
(一)采用全面調查方法,執行在地統計原則。填報單位采取聯網直報方式通過專用軟件系統填報數據,填報數據經縣(市、區)級、設區的市級、省級調查工作機構逐級審核、匯總。統計調查數據報送及審核系統登錄端口為http://111.231.140.158:8890/hbcydj/Index.html。
(二)填報單位首次使用系統,需自行注冊賬號,并用此賬號登錄后進行填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賬號由系統自動分配(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生態環境局要組織行政區域內調查對象認真參與統計調查。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內2020年度環保產業統計調查數據的在線采集、審核和上報工作;3月31日前,依據省級調查工作機構終審意見完成數據的核改,并將加蓋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的2020年度環保產業統計調查數據匯總表和年度統計調查工作總結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各市要確保統計調查進度、上報單位數量和數據質量,省生態環境廳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核查。
(二)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落實人員、經費等保障條件,明確調查工作的歸口管理科(處)室、技術支持單位及人員,加強對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的業務指導。各市需確定一名統計調查工作聯絡員,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將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聯系郵箱。
(三)國家環境服務業財務統計調查不再單獨開展,相關數據通過省環保產業統計調查系統一并填報。
聯 系 人:綜合處 霍慶龍
聯系電話:0531-66226082、86076540(傳真)
聯系郵箱:zhykjc@shandong.cn
附件:1.山東省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報表制度
2.統計調查工作聯絡員信息表